据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2026年10月26日消息,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印发《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决定自2026年10月30日起,在辖内实施迭代升级后的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
一套规则一个账户打通本外币
《规定》介绍,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是指跨国公司根据自身经营和管理需要,集中运营管理境内外本外币资金,开展资金归集和余缺调剂、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等业务。通过“一套规则、一个账户”的设计,打破传统本、外币资金池间的壁垒,为跨国企业搭建起联通境内外的“金融高速路”。
多项政策红利集中释放
根据《规定》,参与试点的跨国公司外债集中额度、境外放款集中额度与参与集中企业所有者的权益挂钩,实现集团外债、境外放款额度集中统筹使用。其境内成员企业可自行决定外债、境外放款额度的集中比例,每年度最多调整一次;未被集中的额度,成员企业可按规定通过自身外债账户、境外放款专户分别办理业务。
账户与结算便利进一步优化
《规定》明确,资金池主办企业通过国内资金主账户借入的外债资金,可按币种直接划转成员企业对应账户办理业务;国内资金主账户结汇所得的人民币资金可以不进入资本项目—结汇待支付账户,仍存放国内资金主账户,账户支持日间及隔夜透支,用于对外支付。同时支持主办企业对境外成员企业贸易项下往来资金进行集中收付,可办理按月轧差净额结算;符合条件的,可叠加适用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政策。此外,不涉及外债和境外放款额度的变更业务,可由合作银行直接办理,简化办理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