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浙江省委员会10月9日发布的贸易新规提示,海关总署2026年第136号公告将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的集装箱适载检验模式,由“企业预检+海关抽检”调整为“企业合规保证+海关审核抽查”,自10月1日起施行。
流程调整:从预检到合规保证
根据公告,自10月1日起,承运人、装箱单位或代理须在装运前通过单一窗口上传《出口集装箱适载符合性声明》,海关对声明进行审核并开展风险抽查,结果有效期为21天。出口申报时系统将自动校验,未通过则直接退单。这意味着检验责任主体由海关前置检验转为企业自主合规声明,同时保留海关事后抽查与申报退单的约束机制。
检验要求:冷藏箱与罐箱各有重点
在检验要求方面,冷藏箱须核查隔热、风道、通电制冷及达标温度情况;罐箱还需核实上一批次是否装载有毒有害物质。企业需自行确保集装箱清洁、干燥、无异味、无虫鼠、密封固定及制冷合格。若发生货损、退运或召回,将依据声明内容追究相应责任。对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的企业而言,装箱环节的自检记录与声明文件将成为通关的必要材料。
同期其他通关便利措施
同期海关总署还推出多项便利化措施。自2026年9月16日起,增加《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项下输缅甸、柬埔寨,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柬埔寨王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输柬埔寨的原产地证书为可自助打印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柬埔寨海关与消费税总署关于中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与柬埔寨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互认的安排》自2026年9月15日起正式实施,柬埔寨海关认可中国海关高级认证企业为互认的AEO企业,中国海关认可经柬埔寨海关AEO制度认证的AEO企业为互认的AEO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