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证券报8月8日报道,当地时间8月6日,美国白宫发布声明称,美国总统特朗普当日签署一份公告,依据《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款,对进口多晶硅衍生品加征15%关税,并对进口多晶硅及其衍生品设定最低进口价机制,以重振美国多晶硅产业。
公告设定的最低进口价(MIP)具体为:多晶硅每公斤21美元,多晶硅锭和晶圆每公斤100美元,进口太阳能电池每瓦0.22美元,太阳能组件每瓦0.38美元。任何价格低于该水平的进口产品将被阻止进入美国市场。对多晶硅锭及相关衍生产品同时加征15%的从价关税。
措施自美国东部时间2026年12月4日00:01起实施,给予约4个月缓冲期。公告授权美国商务部设立”回流美国”激励计划,企业若承诺在2029年1月20日前建设、改造或扩建美国境内多晶硅、硅锭、晶圆或太阳能电池生产设施,可申请部分进口设备及产品免缴232条款关税。
盟友获得差别待遇:日本、韩国、中国台湾、瑞士、列支敦士登、欧盟成员国产品合计税率上限15%,英国产品适用10%。
多家光伏企业及业内专家对上海证券报表示,该政策对中国光伏制造实质冲击有限。目前国内直接对美出口多晶硅及衍生品规模很低,头部企业多已在美国布局合资工厂,以”美国制造”合规交付;行业真正核心矛盾仍是国内产能供需失衡。美国本土虽具备多晶硅产能,但下游硅片产能规模有限,对多晶硅直接进口需求不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