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环球时报8月13日报道,美国总统特朗普当日签署公告,依据《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对进口无人机系统及零部件调整关税,被外界普遍概括为”加征最高100%关税”。
公告设置多档差别税率:对最大起飞重量超过25公斤、集成热成像设备的无人机、无人机停机坪及部分关键零部件,征收100%的从价关税;对25公斤及以下无人机及其他部件,征收25%的从价关税。整机相关措施自2026年9月3日起实施,部分零部件措施自2027年2月9日起实施。
公告对部分贸易伙伴设置较低税率:来自欧盟、日本、韩国、瑞士、列支敦士登及中国台湾地区的产品,合计税率上限为15%;英国产品上限为10%,条件是关键硬件、软件和技术须源自上述经济体或美国。
分析普遍认为,该措施明显针对中国无人机企业。大疆(DJI)占美国商用无人机市场份额超过一半,美国无人机行业组织AUVSI数据显示,中国企业在美国消费级、企业级及急救无人机多个细分领域占据主导。此前美方已通过联邦通信委员会限制中国无人机进口。
专家对环球时报表示,华盛顿试图以”国家安全”为名将产业竞争转化为保护主义,但短期内难以实现供应链快速替代,高关税反而可能推高美国企业与用户成本。WTO曾就类似232钢铝关税裁定美方措施与其义务不符。
对中国无人机及零部件对美出口企业而言,新关税将显著抬升合规成本与市场不确定性,需重新评估转口路径、本地化组装及第三国产能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