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NTC)2026年9月8日公告,该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酯长丝纱线(拉伸变形纱,DTY)反倾销案发回重审后作出最终裁定,认定存在倾销并对巴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确定对中国企业征收1.58%至24.55%的反倾销税。
终裁税率按企业分别确定:桐昆集团1.58%、恒逸集团2.04%、新凤鸣集团3.07%、盛虹集团3.18%、杭州青云控股6.88%、未配合调查的嘉兴龙吟纺织及其他所有中国出口商适用24.55%最高税率。裁决效力追溯至2024年11月15日,有效期五年至2029年11月14日。
本案适用“低税规则”,各企业最终税率均按实际倾销幅度征收,低于25.81%的损害幅度。委员会将桐昆、恒逸、新凤鸣、盛虹等集团视为“单一出口商”适用统一税率,以防止集团内部转移定价规避反倾销税;配合调查的11家非抽样企业可适用较低加权平均税率。
对国内化纤出口企业而言,巴基斯坦是南亚重要纺织品市场。相关企业可依规申请追溯期内多缴税款退还,并应重新核算对巴出口报价与清关成本,同时通过产能合作与本地化布局降低贸易救济冲击。
从产品链条看,聚酯长丝纱线通常由预取向丝经加弹工序加工而成,中间涉及多个规格形态,属于化纤产业中产能集中度较高、规模化竞争明显的环节。中国是全球聚酯长丝的主要生产国与出口国,产量在全球占有相当比重,这也使得这类产品在多个出口市场更容易成为贸易救济调查的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