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参考报》报道,6月4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咏前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6月1日《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发布,将于7月1日起施行。商务部作为对外投资主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抓好《规定》组织实施工作,做好投资者服务指导。
何咏前表示,制定《规定》是贯彻落实关于健全对外投资管理服务体系、有效实施对外投资管理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在我国对外投资发展历程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对于投资者而言,《规定》主要体现为三方面影响。第一是强化服务,健全海外综合服务体系,多维度完善制度措施,为出海企业参与国际合作竞争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第二是优化管理,健全对外投资管理体系,强化投资者主体责任。第三是加强保护,加强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和帮助投资者做好安全风险防范。
《规定》还提出建立投资壁垒调查制度,切实维护投资者及其对外投资的安全和正当权益。这意味着企业在海外经营中遇到不合理限制、市场壁垒或权益受损时,将有更明确的制度渠道寻求支持。
随着中国企业海外布局不断深化,对外投资已经从单一项目投资转向更复杂的产业链、供应链和本地化经营。企业在选择目标市场时,需要同时关注政策环境、合规要求、安全风险、投资回报和长期运营能力。
商务部后续如何细化服务指引、完善公共信息平台、加强风险预警,将直接影响企业对外投资便利度和安全性。对准备出海的企业而言,新规落地后,应把合规审查、投资备案、风险评估和属地经营作为海外项目决策的前置环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