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出海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了未来一段时期我国电子商务出海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提出一系列具体政策支持措施。
《意见》提出,要坚持创新驱动、开放包容、互利共赢原则,加快培育电子商务出海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企业提升国际化运营能力,构建更加完善的服务支撑体系,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出海,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主要任务包括: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创新出海模式,深化跨境电商发展,提升出口产品质量和品牌影响力;完善跨境物流网络建设,提升物流服务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帮助企业有效应对各类风险;优化政策环境,完善监管服务,为企业出海创造良好条件。
《意见》强调,要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抓好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不断完善政策体系,推动我国电子商务出海持续健康发展,为促进贸易创新发展、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商规模持续扩大,已成为外贸稳增长的重要力量,但企业在海外合规、本地化运营、知识产权与售后服务等环节仍面临明显短板。《意见》的出台正是对这些痛点的系统性回应,将以往分散的试点经验上升为顶层制度设计。业内预期,后续各地将围绕跨境支付、海外仓、合规服务等出台配套细则,并形成可复制的出海服务样板,为中小电商企业降低试错成本、提升国际化成功率提供制度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