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于2026年8月3日发布2026年第30号公告,将拉法特集团(Lafert S.p.A.)等14家欧盟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公告落款日期为2026年7月24日。
商务部表示,此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及《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旨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公告采取两项措施:一是禁止出口经营者向上述14家实体出口两用物项,并禁止境外组织和个人将原产于中国的两用物项转移或提供给上述实体,正在开展的相关活动应当立即停止;二是特殊情况下确需出口的,出口经营者应当向商务部提出申请。
被列入名单的14家实体分布于多个欧盟成员国,包括意大利的拉法特集团、嘉耐特公司(Garnet S.r.l.)、辛德豪瑟材料有限公司(Sindlhauser Materials)、莱茵金属公司(Rheinmetall AG)、安特拉科化工贸易有限公司(Antraco Chemie)、三五实验室(III-V LAB)、Cavok UAS公司、维戈尔光电公司(Vigo Photonics);德国的弗罗茨瓦夫理工大学相关实体;法国的InPACT公司;荷兰的IHC公司(IHC Merwede Holding);捷克的太脱拉卡车公司(TATRA TRUCKS);保加利亚的Opticoelectron集团;以及立陶宛的Ekspla公司。
两用物项指既可用于民用、也可用于军事或存在扩散风险的产品与技术。此次名单内的实体多为欧洲军工、材料、光电及科研机构,公告在商务部官网同步发布,相关企业可通过业务系统查询名单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