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腾讯新闻深度报道,2026年6月1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国务院令第837号),与不足两个月前先后公布的第834号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规定》(3月31日生效)和第835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4月7日生效),在不到70天内密集推出,共同构成中国应对当前地缘政治压力与法律战博弈的制度组合拳。其中第835号令已于2026年5月15日迎来首个正式适用案例——司法部认定欧盟委员会依据《外国补贴法规》(FSR)对中国企业同方威视发起的跨境调查构成”外国法律不当域外适用”,法律工具箱从”建立”到”启动”用时不到40天。这一案例释放了强烈信号:中国涉外法律体系已经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反制。《规定》的核心意义在于将过去20年间分散于发改委、商务部、外汇管理局等部门规章中的对外投资制度,第一次系统性地上升为国务院行政法规,在”发展”与”安全”之间构建了双轨并行的法律框架。其中第13条明确不得以跨境派遣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指导等方式变相转移受限技术,将出口管制规则嵌入对外投资场景;第22条规定向境外仲裁诉讼提供证据材料须遵守中国数据安全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未经主管机关准许不得擅自提交;第23-25条构建了投资壁垒调查和反制工具箱,赋予企业对等反制法律依据。这套组合拳标志着中国企业出海已进入系统性法律合规时代,企业需建立覆盖法律、税务、数据、出口管制、国家安全的全链条合规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