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澎湃新闻报道,7月1日起,《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以下简称《对外投资规定》)正式施行。这是中国第一部直接用”对外投资”命名的统一行政法规,是对外投资法治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2026年以来,与中企出海相关的政策法规密集出台。4月,国资委成立境外国资工作局,国务院连续公布《国务院关于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规定》(国务院令第834号)、《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国务院令第835号)。这些法规释放了从”鼓励出海”转向”规范管理+有效保护”的明确信号。
《对外投资规定》构建了全面监管框架。管理对象涵盖企业和个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红筹架构全部纳入监管。监管范围涉及”货物、技术、服务及相关数据”和相关人员流动,明确不得以跨境派遣技术人员等方式转移禁止或限制出口的技术。惩戒措施从对企业处罚升级到对业务负责人直接处罚。
多家专业机构反馈,新规实施后企业出海合规成本上升,半导体、新能源、AI等硬科技领域出海节奏可能放缓。部分企业出海计划趋于审慎,等待政府具体实施细则和行业目录出台。同时,新规也加强了海外投资保护和反制能力,为出海企业提供更多博弈空间。
在出海服务方面,《对外投资规定》明确国家健全海外综合服务体系。此前2025年10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构建了一个从中央到地方、从境内到境外、从政府到市场的出海服务架构。此外,新规提出可开展”投资壁垒”调查,反对歧视性禁止和限制措施,为企业在海外市场争取更多博弈空间。
EqualOcean出海全球化百人会合伙人马一文认为,新规对出海企业治理和内控制度完善提出了更高要求,企业需”把能前置的都前置”。涉及跨境流动的,无论是高管培训还是跨境数据,必须向国家如实备案、提前沟通,获得认可或留下书面记录。这也意味着新规真正保护并赋能的,是那些将合规视为底线、拥有真实出海诉求的中国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