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能源报报道,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启动实施,历经两年多过渡期后,全球首个跨境碳定价制度进入执行阶段。欧盟将首先对钢铁、铝、水泥、化肥、电力和氢能等几大高碳行业进口商品开展碳排放核算与申报管理,2027年起正式清缴碳成本。
我国是全球货物贸易第一大国,CBAM的落地实施将对部分高碳行业对欧出口形成显著影响。从中国和欧盟的贸易往来情况看,受CBAM影响的产品约占我国对欧出口总量的3.5%左右,其中占比最高的是钢铁和铝产品。这两类行业中,未开展节能降碳改造、未进行自身碳盘查,只采用默认值进行申报的企业,将面临最为显著的冲击。
CBAM在实施过程中采用的默认排放值设定,对我国高碳密集型产品出口构成了明显壁垒。以钢铁行业为例,若企业无法提供符合CBAM要求的产品碳足迹声明,则必须按照欧盟设定的默认排放因子计算嵌入式碳排放量。CBAM正式实施后,我国非金属矿物制品、金属冶炼及化学工业等高碳行业对欧可能面临出口关税上升、市场竞争压力加大的挑战,出口压力大幅增加,部分抗风险能力较弱的中小企业因碳成本压力难以转嫁或陷入困境。
CBAM正式实施前夕,欧盟委员会发布了一系列细节调整,包括对碳核算默认值、免费配额基准值等内容。同时,欧盟还提出立法草案,计划从2028年起将CBAM范围扩展至包括机械装备、汽车及其零部件、家用电器等约180种钢铝密集型下游产品。这意味着未来更多行业的对欧出口将受到碳成本约束。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此前表示,中方始终认为气候变化是全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需要各国携手应对。CBAM作为单边措施,不符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和自主贡献方式。中方敦促欧盟避免采取单边贸易限制措施,在气候治理领域坚持多边主义、加强国际合作。
对于中国企业而言,CBAM的实施意味着出口欧洲的门槛进一步升高。企业应加快建立碳排放核算体系,摸清自身碳足迹;积极采用低碳技术和清洁能源,降低产品碳排放强度;同时关注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碳价走势,合理预估碳成本对出口产品竞争力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