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马逊规定,自2026年9月3日起,所有参加泛欧FBA(Pan-EU)的商品,除在德、法、意、西四站上架外,还必须在荷兰站拥有有效的在售链接(Active Offer),才能继续享受泛欧FBA权益,否则相关商品可能失去跨多国铺货的履约优势。
顺延安排方面,自2027年2月26日起,比利时站将引入类似要求,卖家还需至少开通法、德、意、西、波中的任意两个站点,才能启用泛欧库存存储。
亚马逊同时明确两点:一是开通荷兰在售链接并因此产生荷兰VAT注册义务,与强制在荷兰存储库存是两个不同概念,平台并不强制卖家在荷兰或比利时存储库存;二是卖家需为此同步完成相关EPR包装合规注册。
对使用泛欧FBA的欧洲站卖家而言,建议尽快核对商品在荷兰站的实际上架状态与在售链接有效性,评估荷兰VAT注册与EPR合规的落地成本,及时补齐手续,以适应泛欧正从”多国配送工具”向”欧洲统一履约网络”转变的趋势,避免因缺少荷兰在售链接而失去泛欧权益。
泛欧FBA 的本质是把库存分散存放在多国仓、由平台按订单就近履约,卖家一次入仓即可覆盖欧洲多站;参与国扩到荷兰、比利时后,税务与合规覆盖面随之扩大。其中 VAT 需在年跨境销售额超过远程销售登记阈值(一般为1万欧元)时在目的国注册,EPR 则要求对包装等材料履行回收责任并申报,二者是欧洲站经营的常态化合规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