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办公厅组织开展中小企业出海服务专项行动

工信厅企业函〔2025〕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决策部署,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汇集各方资源力量帮助中小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更好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形成国际竞争新优势,决定组织开展中小企业出海服务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决策部署,聚焦中小企业出海需求,加强统筹协调,汇聚资源力量,完善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能力,帮助中小企业更好开拓国际市场,提升国际化经营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政策入企服务。加大境内外政策信息收集、整理、研究、发布,为企业提供投资目标国政治环境、法律法规、市场分析等信息服务,宣传解读国家支持企业出海相关政策,帮助企业更好了解政策、用好政策。

(二)市场开拓服务。鼓励中小企业抱团出海,支持中小企业参加各类国际展览展销活动,举办跨境贸易撮合对接活动,精准对接海外客户资源,帮助中小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渠道。

(三)国际人才服务。帮助企业拓宽国际化人才引进渠道,加强国际化专业人才培养培训,提升中小企业国际化经营人才队伍素质,满足企业出海人才需求。

(四)管理提升服务。为中小企业出海提供定制化咨询解决方案,开展跨境合规经营指导服务,帮助企业提升合规经营意识和能力,有效防范海外经营风险。

(五)跨境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创新跨境融资产品和服务,提升中小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水平,更好满足中小企业出海融资需求。

(六)权益保护服务。发挥专业服务机构作用,为中小企业出海提供海外权益保护服务,完善海外维权援助服务体系,帮助企业妥善应对海外经贸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三、工作要求

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中小企业出海服务专项行动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联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汇聚优质资源,精心组织实施。要强化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氛围。要及时总结工作成效,报送有关工作情况。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5年1月15日

文章来源: 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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