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商务部8月13日公告(2026年第35号),商务部公布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单模光纤所适用反倾销措施的期终复审裁定。根据裁定,自2026年8月14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印度的单模光纤时,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缴纳相应的反倾销税。
单模光纤具有传输速率快、距离长、容量大的特点,适用于长途干线、城域网、有线电视及光纤接入网等网络。2014年与2020年,商务部先后公告对该产品实施反倾销措施;2021年启动期终复审,本次复审决定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具体税率为:斯德雷特科技有限公司(Sterlite Technologies Limited)7.4%;贝拉古河光纤有限公司(Birla Furukawa Fibre Optics Limited)11.4%;康宁技术印度有限公司(Corning Technologies India Private Limited)24.5%;阿克什光纤有限公司(Aksh Optifibre Limited)与菲诺莱克斯电缆有限公司(Finolex Cables Limited)均为30.6%;其他印度公司24.5%。
反倾销税以海关确定进口货物的计税价格从价计征。商务部表示,本次期终复审裁定延续了既有贸易救济安排,旨在维护国内光纤产业公平贸易环境与合法权益。利害关系方如不服本决定,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